三峰寺
建国后,三峰寺连遭三次火焚。三峰寺原有的寺院既无法满足信众正常宗教生活需要,也与寿宁县重点寺院的地位不相称。寺院僧众发心按药师佛道场的职能扩建寺院,把三峰寺建成一座践行药师佛十二大愿、在全国佛教界有影响力的丛林。[2] 1958年该寺经省批准为对外开放寺庙;1982年重建大雄宝殿;1983年在省、地、县党政部门及各界人士的大力资助下,仿照原寺格式,重建了大雄宝殿、天王殿、钟鼓楼。之后,相继新建了斋堂、藏经楼、僧寮等。1986年1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;抗日战争时期,福州鼓山涌泉寺老僧明洁法师(北京朝阳